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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4 22:44:14作者: hth登录官网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16,884,320.52元。

  因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情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己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87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66,912.0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3年,从市场需求和消费趋势来看,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包装用纸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增加。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等消费品的包装不能离开纸质包装。同时,在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下,纸质包装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这为纸包装公司可以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其次,从竞争格局来看,纸包装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激烈,主要由一些大型纸张生产企业主导。这一些企业凭借规模经济效应和供应链优势,可提供更高质量和更具竞争力的产品。纸制印刷包装行业,尤其是中低端纸制包装印刷市场技术门槛较低,区域性中小企业众多,2023年我国中低端纸包装领域由于产能过剩,市场之间的竞争更激烈。然而,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消费的人对个性化包装的需求增加,纸包装企业要不断创新和提升产品质量,以应对市场之间的竞争的挑战。

  此外,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也是纸包装企业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慢慢的变多的公司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一系列环保和节能减排的措施。例如,采用可降解材料替代传统塑料材料,推进纸箱包装的可持续循环利用,以及积极引入环保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随国家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以及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普及和深入,传统的印刷包装已经没办法满足市场需求,积极研发绿色环保型包装正成为行业的重要发展的新趋势。包装产品从原料投入,到包装产品的设计、制造,再到产品的回收利用,每一个环节都将更加节能、高效、无害,符合我国节能、减排的目标,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负荷最小。

  同时,智能化应用是包装印刷生产行业未来的主轴。数字化印刷、一体化包装印刷技术、自动化检验技术等先进的技术正逐步应用于行业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各环节中,大幅度的提升了生产效率,缩短了生产同期,节约人力成本。智能化技术、一体化包装印刷技术和数字印刷的应用将会成为印刷包装行业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把从订单下达、设计、生产计划安排、物流配送到收货确认的全流程彻底打通。

  从具体的经济指标来看,纸包装行业在2023年的总利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例如,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的累计总利润同比增长显著,但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却出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下滑。这反映出纸包装行业在面临市场需求增加的同时,也面临着成本上升、价格波动等挑战。

  综上所述,2023年纸包装企业的经济发展形势既有机遇也有挑战。企业要抓住市场需求增加的机会,同时积极应对市场之间的竞争、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挑战,以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包装印刷综合解决方案专业供应商之一,是中国包装联合会认定的“中国纸包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之一,企业主要从事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印刷和销售,基本的产品涵盖波纹纸箱、纸板、高端酒包、精品烟包、可降解纸浆环保餐具等,能为客户提供涵盖包装方案设计、研发、检测、生产、库存管理、物流配送等环节的全方位纸包装解决方案。

  公司基本的产品波纹纸箱广泛地应用于啤酒、饮料、烟草、电子、家电、家具、机械、快递物流、化工、服装等行业的内外包装。凭借多年的纸包装行业经验、雄厚的研发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的基本工艺、优质的产品质量和及时响应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公司与华润啤酒、农夫山泉、娃哈哈、老板电器、美的电器、苏泊尔、顺丰速运、海康威视、松下电器、TCL、华润怡宝、维达纸业、浙江大华、博世(BOSCH)等国内外有名的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继续深耕波纹纸箱业务的同时,公司近年来也积极通过收购、新建等多种方式拓展纸包装产品系列,进一步向更高端的精品烟酒包装领域延伸。其中,子公司爱迪尔基本的产品为精品烟包、精品卡片、礼盒包装、真空镀铝包装材料等,与浙江中烟、江苏中烟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为“利群”、“南京”等知名卷烟品牌提供商标及条盒,部分礼品包装产品间接出口至欧美市场;而子公司四川大胜达中飞的基本的产品为高端酒包,为茅台股份、贵州习酒、泸州老窖等下游白酒品牌客户生产精品酒盒;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的基本的产品为可降解纸浆环保餐具,主要利用甘蔗渣、竹浆等植物纤维为原材料,经过一定工艺而制成纸浆环保餐具,具有绿色健康、可快速降解、无污染、不含重金属、塑化剂、荧光粉等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等优点。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纸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印刷和销售,波纹纸箱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产品,主营业务和基本的产品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原材料分为主要原材料和辅料,主要原材料为原纸、纸张,其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瓦楞纸、牛卡纸和白板纸,辅料包括油墨、淀粉、扁丝、各类包装附件、机修配件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标准,对供应商的规模、行业或地区排名、管理体系、供应半径、产品环保达标、资质认证、社会责任等均做出了具体评审要求,重要物资原纸的供应商在进入《合格供方名录》前需进行现场评审。

  公司瓦楞纸箱、纸板业务的原材料采购采取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江浙地区生产基地所需原纸和辅料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价格谈判,通过集中采购提高议价能力。在具体下达订单时,萧山地区生产基地由公司采购部下达订单,集中采购;江苏地区生产基地(含江苏大胜达、大胜达苏州)由总部负责价格谈判,各生产基地独立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四川智能、湖北大胜达、新疆大胜达由于地处华东以外地区,距离公司总部较远,其原材料的价格谈判和具体订单下达均由各子公司独立负责。除此之外,爱迪尔、四川大胜达中飞及其子公司、海南大胜达的原辅料采购由各子公司下设的采购部门独立负责。

  公司总部采购部设采购主管1名,主要负责原纸和辅料的统筹安排、供应商管理及重大价格谈判等,另设3-5名采购员负责具体杭州总部各基地的原辅料采购工作。在原纸采购方面,企业主要采取招投标、议价、比价的定价机制;在辅料采购方面,公司采取了议价、竞价的定价机制。

  在具体采购流程上,一般由各生产基地制造部门整理原纸需求,计划部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原纸采购需求,辅料由原料部提出采购需求,设备配件耗材由设备部提出采购需求,经内部审批后,采购部向供应商询价、比价、谈价,价格确定后下达具体订单,由品管部负责物料检验,由仓储部门负责入库管理,采购流程图如下:

  由于纸包装产品营销售卖有着非常明显的“运输半径”,跨区域业务扩张是纸包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公司目前已拥有位于浙江、江苏、四川、湖北、新疆、贵州、海南等多个生产基地。

  公司纸包装产品大多数都用在配套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具有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因此公司生产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备有少量库存”的方式确定生产计划。由于纸箱常常具有多规格、多批次、少批量的特点,公司依据客户下达的订单以柔性生产的方式组织生产。长期合作、订单量较大的家电、快消、快递物流等行业客户如松下电器、农夫山泉和顺丰速运按月提供月度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按照每个客户提供的月度计划备有少量库存。

  一般来说,在客户下达初次订单后,由技术中心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作图纸、样箱,图纸或样箱需经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后的图纸或样箱交与工艺组进行生产准备,同时采购部按照客户要求采购所需原纸和其他辅料。技术中心制作《生产通知单》,明确产品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对象及交货期等信息,生产部门依据生产通知单和送货计划编制生产计划,进行订单排程,领用物料,一般经纸板生产、印刷、模切、成型、打包等工序完成生产后,由品管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产品直销、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成立了营销中心,配备了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开拓客户资源,不断推广完善销售网络。公司对销售团队制定了与绩效奖励挂钩的考核措施,每季度根据不同楞型的各类纸箱产品的销售量、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和激励。

  公司制定了规范、成熟的客户开发流程,以持续开发客户,拓展销售网络,促进与客户的合作,具体流程如下: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381.01万元,同比下降2.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854.99万元,同比下降15.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465.52万元,同比下降13.9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由方能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总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真实的情况和有效性,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7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0,031,864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4,845,900股,即以545,185,964股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566,912.0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真实的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以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在上述总额度内在各家银行间做调整,办理相应业务)。为提高效率,在满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条件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制定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2024第ZF10612号,审核结果:2023年度四川中飞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4,831.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51.91万元,四川中飞的业绩未达标,业绩承诺方需要赔偿公司103.8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学勤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资产处置等方面均未发现重大违规问题。

  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开展经营,公司对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3年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0%,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同行业监事薪酬公允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拟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信用(授信)及融资业务的公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进行了事后追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收购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飞”)60%股权,鉴于前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四川中飞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1,104万元的价格收购江苏中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中飞6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四川中飞60%的股权,四川中飞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

  2022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决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年产3亿方纸包装制品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2,726.72 万元(截至2022年2月10日数据)投入新项目“收购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60%股权”,用于支付交易对价,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补足。

  2022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胜达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订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中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焦小林、焦小平、焦锁琴关于四川中飞包装有限公司股权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股权转让方承诺标的公司2022年至2024年为利润承诺期间,承诺四川中飞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熟低者)不低于承诺净利润3,800万元,2023年度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4,800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5,800万元。

  利润承诺期间,如四川中飞各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3,800万元、4,800万元、5,800万元,转让方应对受让方进行业绩补偿。补偿金额为: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即14,40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即31,104万元)-累计已补偿现金金额。

  如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转让方无需向受让方进行补偿。转让方及受让方同意,如四川中飞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转让方在四川中飞利润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

  利润承诺期间及利润承诺期间届满后,受让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于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如果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限内转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已经支付的补偿金额之和,则转让方按以下公式另行进行减值补偿: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利润承诺期内转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已经支付的补偿金额之和。转让方同意,如存在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转让方在当期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十(10)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2024第ZF10612号,审核结果:2023年度四川中飞经审计净利润为人民币4,831.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51.91万元,四川中飞的业绩未达标,需要赔偿浙江大胜达103.87万元。

  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四川大胜达中飞的全部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其在2024年4月26号出具了文号为“银信评报字(2024)第C00090号”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根据评估报告,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四川大胜达中飞的股权价值为64,000.00万元,对应的浙江大胜达持有的四川大胜达中飞60%股权的价值为38,400.00万元,高于收购四川中飞60%的股权交易价格31,104.00万元,未发生减值。

  同时,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文号为“银信评报字(2024)第C00089号”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评估后的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应不低于57,600.00万元,未发生商誉减值。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浙江大胜达持有的四川大胜达中飞60%的股权价值为38,400.00万元,高于收购四川中飞60%的股权交易价格31,104.00万元,未发生减值。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611号)审核结果: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四川大胜达中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

  2023年,中国白酒市场竞争呈现加剧态势,经销商也面临着较大的库存压力。四川大胜达中飞作为高端白酒包装供应商,经营业绩与下游白酒行业需求息息相关,虽然整体经营业绩同比2022年度有一定增长,但由于白酒市场动销缓慢、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等多重因素,生产经营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收入增长未达预期,导致业绩未达标。

  公司将持续关注四川中飞的业绩情况,加强对其的管理工作,公司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心19楼)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934.6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江苏大胜达概念包装研发有限公司、海南大胜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思密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贵州省习水中彩包装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真实的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企业来提供总额不超过29,5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相应担保。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企业来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融资类担保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5、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从事经营)。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销售:印刷、包装材料(不含危险品),纸张、五金、交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7,011.81万元,负债总金额32,637.75万元,净资产14,374.07万元,2023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53.35万元,净利润4,831.3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